从去年10月起,云南省提高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限价标准。记者从州内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全州将继续执行《德宏州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这意味着,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顺产基本不用承担医疗费用了。
据了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除国家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相应补助金400元外,还可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补偿。比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需750元,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资金补助400元,而其余部分可由新农合资金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350元。同时,未参加新农合的人员,还是可以享受国家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相应补助金400元。
除此之外,本方案还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两个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限价。但顺产、剖宫产服务项目限价标准,县(市)、乡两级的医院有所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