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新华网云南频道 | 大学新生即将跨入校门,但还有一些家庭在为筹集学费发愁。以往大学生筹集学费的主要渠道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今年,云南省生源的大学生又多了一个贷款渠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今年6月9日颁发的《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至9月30日,云南省全省施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云南省凡是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提出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该贷款的具体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申请后如何还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借款
最高6000元
主要解决学费、住宿费
来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的赵建燕,今年被西南林学院录取。录取通知书的信封里,多了一本《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里面介绍了今年云南省增加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方式及办理措施。
根据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必须是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且本人入学前户籍、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就可以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赵建燕刚被西南林学院录取,父母户籍也均在禄劝县,而且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基本费用。8月7日,她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表中除了个人信息外,还有就读高校的名称、专业、学制、类别,另外还有申请贷款的原因。赵建燕因为长期生病,所以她这一栏填的是“因病致贫”。
表上还有一栏叫“共同借款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丁洪波说:“生源地助学贷款不需要财产担保,但需要一个担保人。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县资助管理中心会请示省级教育部门,学生也可以申请到贷款。”
赵建燕申请的金额是5300元。根据规定,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而赵建燕所读的西南林学院每年学费和住宿费共需5300元。
不过,按照规定,如果借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实际需求,剩余部分可以用于学生生活费。如果贷款资金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费用不足的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申请人已是在读学生,且在高校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
银行直接转账
借款人不接触现金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丁洪波负责今年禄劝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据他介绍,当学生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后,县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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